為全面貫徹落實3月16日食安辦組織召開的全國校園食品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,3月18日,市食安辦召開了全市校園食品安全工作專題會議,對我市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,《西安市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》印發(fā)。
按照《西安市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》,我市從即日起至年底,對全市中小學校食堂(含托幼機構)食堂、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(yǎng)改善計劃的學校食堂、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、中小學生校外托餐場所(小飯桌)、校園周邊一定范圍內特別是從事網絡餐飲服務的餐飲服務者、校園及其周邊食品經營者進行專項整治,全面核查食品經營者主體證照,認真檢查食品經營主體經營條件,堅決取締查處無證無照食品經營戶,清理或規(guī)范不符合食品經營條件、標準和相關要求的食品經營者,做到不留死角、不存盲區(qū)。
專項整治過程中,將對餐飲店量化分級管理情況、從業(yè)人員健康體檢情況、設施設備運轉情況、食品原料采購貯存情況、食品加工制作情況、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情況進行檢查,嚴禁學校將外購散裝的冷食類食品、生食類食品、裱花糕點等高風險食品直接給學生食用。一旦發(fā)現(xiàn)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,將督促相關單位和人員立即整改,對食品安全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也將依法嚴厲查處。
專項整治中,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加大對校園及周邊三無食品、假冒偽劣食品的打擊力度,不斷提高對“網絡訂餐”的監(jiān)管能力和水平,為學生營造健康的飲食環(huán)境;市教育部門督促學校(托幼機構)嚴格落實學校校長食品安全責任人責任,加強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飲用水管理;市衛(wèi)生健康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,加強食源性疾病的預防和營養(yǎng)健康知識的教育,倡導健康飲食的理念,引導學生養(yǎng)成健康的飲食習慣;市城市管理部門加大對學校周邊食品攤販的檢查整治工作,確保學校周邊規(guī)定范圍內沒有食品攤販;市公安部門對食品安全事件依法查辦,確保學生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工作,進一步增強學校(托幼機構)食堂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的食品安全意識,夯實食品安全責任,促進學校(托幼機構)食堂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實施規(guī)范化管理,力爭使學校(托幼機構)食堂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良好率到2019年底達到85%以上,明廚亮灶建設實現(xiàn)100%覆蓋。